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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4-13〗 〖来源: 〗 〖作者:〗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我院根据《条例》要求和2013年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我院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院办公室、教务处工作人员配合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推进。健全我院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处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凡是需通过二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学院网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主要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以及保密审查后公开。同时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议、考评、反馈、监督检查、备案、年度报告制度、公示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

  三是不断完善指南目录。继续完善我院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及时对政务公开的载体进行调整和更新,更换政务公开的内容。

  四是是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学院概况、办公电话、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师招聘、对外交流、招生、培训、奖助学金发放、教育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2013年,积极努力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并以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截至2013年底,已完成公开信息20条。

  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对公众需要知晓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利用学院网等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通报力度,将教育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院未收到高等教育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院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院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因学院成立不久,各项工作起步较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不例外,存在诸多不足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规范和全面。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地公开,强化服务意识。二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三是不断创新。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国际学院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工作机制,及时公布学院的信息,为师生搭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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