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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党委成员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 〗 〖作者:〗

 

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党委于2018113日正式成立,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院第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及各委员。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院党委成员履行工作职责,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对党委成员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党委书记职责

1. 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中心组或上级党组织讨论决定。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组织制定和落实党委工作计划;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同党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党委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委副书记职责

1.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书记不在或出缺时,受书记委托代理书记工作,负责学院中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    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主持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对学院教职工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制定学院教学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学院干部、教师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职称评审的考核及优秀人才选拔等工作。

5.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职副书记职责

1.    协助党委书记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学院党委学期、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并认真贯彻执行。

2.    对于党务和学院行政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经常与党委书记、院长、常务副院长及各党委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协调好党、政、工等的关系。

3.    按时组织召开党委委员生活会,交流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4.    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判等制度,利用学习、讨论、参观等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好党委活动,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5.    做好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时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的评议工作,并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及时进行表彰、宣传。

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安排好组织生活;协助书记做好换届选举和委员增补的各项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对党员进行表扬、奖励和批评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抓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配合书记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党的工作重心以及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展版和网络等宣传工具,采用各种新颖的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本单位的形势任务,表彰优秀党员,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搞好有关的通讯报道工作。

4.指导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5.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纪检委员职责

1.协助书记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定和措施。

2.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调查、了解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建设状况和师生反映的问题、意见,协助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出抓好学院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书记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检查党内监督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搜集师生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向党组织汇报。

4.按照权限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参与学院“三重一大”的研究。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师生的利益。

5.受理学院党员、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协助做好调查核实等工作,并积极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6.完成党组织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委员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联合、宗教信仰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党员进行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的教育,提高警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注意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在保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向相应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提出做好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教育所在单位、部门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组织防骗、防盗、防火、防毒等工作,落实预防灾害事故的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安全稳定工作动向,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

5.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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