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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14-06-24〗 〖来源:团委 〗 〖作者:〗
      院团委在学院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院共青团工作。系团总支、班团支部、团小组是它的基层组织。院团委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团章》和自治区高校共青团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坚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发挥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才职能,积极开展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1、根据学院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一个时期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常委会、委员会、团总支书记例会和团的代表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向上级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组织开展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协助配合院党委,做好学生中党的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

      3、部署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和各项任务,定期检查、考评团总支工作,定期抽查团支部工作,定期举办专兼职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工作研讨班,办好团校,轮训学生团干部。

      4、组织开展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

      5、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及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参与学院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团员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7、负责团员的表彰、奖励、处分,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调查研究,随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思想和活动的信息。

      9、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有效的发挥学生组织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10、配合院行政和工会,搞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教育和业余文化生活,帮助解决青年教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11、完成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好团的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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