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考试考场规则
1. 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 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如书籍、稿纸、通讯工具(如电话等),只准带书写笔等考试用品,如黑色钢笔、黑色中性笔、铅笔、橡皮等。
3. 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准考证,择其一即可)进入考场,严格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要求就座。入座后将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 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距离考试时间结束还有30分钟后,可提前交卷出场。
5. 考生答题必须用书写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 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如姓名、年级、专业名称、学号等)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以零分计。
7. 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8.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互借文具、计算器等物品,不准吸烟,不许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等。若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9. 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若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在考场上因患病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在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凭当日医疗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下次重考手续。
10.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讨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和试卷纸反扣在课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考卷、点清卷数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卷纸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走。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