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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2018年)

〖发布日期:2018-03-12〗 〖来源: 〗 〖作者:〗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2018年) 

一、招收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189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18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2.一学年研修生 

2018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21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22汉语言文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23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

3.一学期研修生

20189月、2019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31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32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

4.四周研修生  

2018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41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

42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43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每团10-15人。

三、办理流程

20183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申请截止日期为:

1420日(7月入学)。

2620日(9月入学)。

3920日(12月入学)。

41220日(20193月入学)。 

汉办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提供咨询、推荐、招生等服务。

五、其它

1.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2.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汉办联系方式

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hanban.org      传真:+86-10-58595727

七、学校联系方式

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

电子信箱:2585671158@qq.com          传真:0479-7318793

八、附录

1.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20171127



 

附录1.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

附录2.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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