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学生会是由学生参加的群众组织。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引导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中流砥柱。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在活动中展现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学子的风采。
3.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良好的管理模式。
4.做好党与学生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们的正当利益。
5.加强与其他学校学生会组织、社会进步团体的联系和交往,交流经验、开拓视野、促进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法则。
第四条:依照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相关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具有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学籍的在校生经审核通过,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5.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各项制度。
第三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
学生会由主席团及下设六个部门组成,各部门职能简介如下:
主席团:
主席团作为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之一,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对学生会负责。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其职责包括:
1.主席团是负责学生会工作开展的决策机构。每学期初,在各部门提出的工作计划和提议的基础上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学期末,向院团委作书面和口头的汇报总结。
2.安排布置学院领导下发的文件和任务,及时准确,保质保量。
3.主席团成员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
办公室:
1.进行会议的通知和签到,并记录会议的内容;
2.负责学生会干部档案的管理;
3.协调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4.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及公共关系;
5.管理日常会议、文件指示的传达;
6.为学生会各部门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和及时的配合。
7.发挥本部作用,负责为学生会活动的开展寻求社会力量,为活动提供物资所需、解决资金方面等问题。
组宣部:
1.配合学生会各部门以及各班级做好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宣传;
2.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指导各班出好各期板报并对其进行评比;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场地布置及纪律维持工作,配合学生会做好校内违纪事件的查处。
学习部:
1.负责日常学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2.不定期组织各种讲座、交流会、座谈会等。
体育部:
1.负责学院早操出勤工作和各类体育活动的选拔、训练工作;
2.组织策划学院各类体育活动,并负责各体育活动的指导工作;
3.号召全院师生增强体育健身意识。
生活部:
1.负责全院宿舍卫生的检查、评分、评比、通报工作;
2.举办使学生增强卫生意识的活动;
3.宣传各种生活知识。
纪律部:
1.负责学生会干部及各班级干部的日常监督及违纪干部的上报、统计工作;
2.负责对全院在校生晚归、夜不归宿等情况的检查、通报工作。
第五章 干部职能
第九条 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1.组织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握好方向,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向指导老师汇报;
4.主持召开每周的学生会例会,总结前周工作,布置下一周工作;
5.搞好与学生处和团委工作的衔接与协调;
6.搞好对外联络、协调;
7.组织期末学生会工作总结和考评,组织撰写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
第十条 副主席:
1.协助主席工作,并分管各部门工作;
2.负责学生会日常行政管理和内部协调;
3.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十一条 办公室主任:
1.搞好学生会内务,及时上传下达;
2.调查研究,为学生会工作出谋划策;
3.搞好检查、督促工作;
4.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及有关情况,及时进行催办,并向主席汇报;
5.做好会议准备(通知、会议资料、考勤等)。做好会议记录。对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资料进行分类搜集、整理、做好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部长: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对各项活动、会议秩序进行监督。具体负责各部门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贯彻、执行并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对本部门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时刻保持与主席团的联系,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十三条 副部长:全面协助部长开展各项活动。积极组织成员完成部长交办的各项事务。
第十四条 干事:要积极踊跃地参与到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活动中来,要大胆向学生会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认真完成各部门所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