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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 〗 〖作者:〗

 

 

一、学院党委十九大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搞好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

 

二、学院党委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意识形态工作,对全院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确保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和执行,促进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发展规划、机构设置、重大改革、教学建设及管理、招生及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及职工考核、人事分配及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协调学院党政、学院各科室之间的关系,支持院行政工作。

 

四、负责学院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主持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定和实施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教育计划,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

 

五、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围绕教学、管理、学生等工作和师生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抓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开展校院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学院的稳定工作。

 

六、负责制定学院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院党工委授权负责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七、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协调工作,自觉做好以党建带工建,以党建带团建,以工建、团建为党建创造条件和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八、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管理、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健全学院干部管理制度;在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的选配中,院党委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并协助做好考察工作。

 

九、负责学院职工出国、职称晋升、评选先进及学生的评优、毕业鉴定和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审查和审定工作。

 

十、负责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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