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院专业调整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生入学第二学期做专业调整工作,第二学年度第一学期到转入专业学习。
第三条各班级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班学生总人数的20%。
第四条系部拟接受限额为转入专业可转入年级总人数的30%,四舍五入取整确定,最终以学院核定数为准。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排名靠前
(二)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的
(三)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不转专业的
(四)转入语言类专业,具有一定语言基础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挂课超过3门课程;
(二)受处分且尚未撤销的;
(三)休学期间的;
第七条转专业程序:
(一)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务处。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
(三)学院负责组织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后上报内蒙古师范大学备案。
第八条系部接收转专业流程:
(一)资格审查:拟转专业学生提交材料后教务处统一审查资格。
(二)笔试或面试考核:申请转入各专业的学生,需要在转入系部参加笔试或面试。
(三)学院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3天后报内蒙古师范大学校本部审批。
(四)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下一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九条学生通过转专业申请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学分替代申请,并在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入伍退役后的复学学生,自愿申请者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转专业学生,依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学习,专业必修课以补修的方式获得学分。
第十二条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前出现如下情况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一)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必修课正常考核不及格的;
第十三条本科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经确定不能更改。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14日